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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建科工强制要求三级单位部门负责人以上人员春节假期必须到办公室值班,是否违反劳动法

时间:2024-04-19 21:46:45 浏览量:49008

春节期间的安全工作及要求

中建科工强制要求三级单位部门负责人以上人员春节假期必须到办公室值班,是否违反劳动法?

只要给足了值班费,我看没什么问题,别拿劳动法唬人。

节日安全生产注意事项?

一、办公室安全

1. 放假前夕,各部门责任人要督促员工关好办公室的门、窗,特别是带有保密性工作的办公室应做到人走后,门、窗随手关;

2. 离开办公室及时关闭一切不需要用电器和电源;

3. 离开办公室要锁好文件柜,特别是带有保密性的文件一定要及时锁好,以防泄密。

二、公共场所安全

1. 春节期间,各地均会组织大型灯会、商场促销等活动,许多歌厅等娱乐场所往往会聚集大量人员,出入这些场所,要时刻注意安全;

2. 进入酒店、商场、电影院等封闭的公众场所时,要提前观察好安全通道、应急出口的位置;

3. 不要参与路边的围观,避免到人流非常密集的地方;

4. 参加大型集会时,尽量穿平底鞋,可以很好地保持身体的平衡、不易摔倒;

5. 人群十分拥挤时,要用双手抱住胸口,以免内脏因被挤压而受伤,能靠边走最好靠边,以减少人群压力;

6. 在公共场所遭遇人员踩踏、火灾等险情时:

(1) 要保持镇静,在相对安全的地点短暂停留;

(2) 要注意收听救援组织者的喊话,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引导,尽快从就近的安全出口有序撤离,切勿逆着人流行进或抄近路;

(3) 如果在人群中不小心跌倒时,应立即收缩身体,紧抱着头,最大限度地减少伤害,并找机会迅速站起。

7. 在公园等公共游乐场所游玩过程中,遇到以下问题时,要正确处理:

(1) 在游玩过程中出现身体不适、感到难以承受时应及时大声提醒工作人员停机;

(2) 出现游玩设施非正常情况停机时,千万不要乱动和自己解除安全装置,应保持镇静听从工作人员指挥,等待救援;

(3) 出现意外伤亡等紧急情况时,应在工作或救援人员的指挥下,及时疏散、撤离。

三、上街防抢、防盗

1. 尽量避免在马路旁接、打电话,不要在行走或逛街的时候玩弄手机,

2. 钱财不外露,可放在衣内口袋里,并扣好钮扣和拉链;

3. 在街上行走时尽量走路基内侧,切勿随意地将手提包背、跨在肩上,以防被“飞车”抢包;

4. 任何时候避免坐“摩的”;骑、坐摩托车时,请勿随意将手提包和袋背在背上、跨在肩上,最好是捂在身前或放进车箱里;

5. 有小孩同行时,请随时确保小孩在您的视线之内,尤其是上下车和游玩时;

6. 将物品放在私家车和出租车的后排或尾箱时,确保车后门、后窗和尾箱已锁好;

7. 避免经过偏僻、阴暗的角落或区域,避免晚上单人上街,确实因事太晚时,请安排家人在路口等候;夜晚单身女性最容易被侵害,在夜晚出行的女性要避免单独与陌生人同乘一部电梯;

8. 请注意人与人之间有效的安全距离是保持一臂长(约75厘米)以上;

9. 在街上必须随时保持警觉性,注意观察四周状况,包括身后。任何时候发现有人/车企图接近您,马上远离此人/车,谨防有“敲头党”和“砍臂党”;

10. 遭遇抢劫时,请牢记“人身安全最重要”,不要与歹徒反抗,不要死拉住自己的物品不放。

四、居家防火防盗

1. 注意检查家里的电路是否有老化、电器是否有漏电等现象,避免电器火灾;

2. 对于取暖器材做到人离电断;

3. 安全使用燃气或煤气,使用安全合格的燃气器具,用完后要将气源阀门关闭,防止泄漏;

4. 使用煤气热水器时务必保障通风,防止中毒窒息;

5. 不要卧在床上吸烟,拉掉不必要的电源,对易燃物品要妥善处理好,防止住宅火灾;

6. 建议您在家里配备灭火器材;

7. 出门前检查门窗是否全部锁好,检查家里的阳台、窗户是否容易让他人侵入,如翻越、攀爬等;

8. 燃放烟花爆竹时,要注意选择宽敞的地方,注意周围是否有易燃易爆物品,近几年由于燃放烟花爆竹而引发的火灾不在少数;

五、交通出行安全

1. 春节期间外出的人比较多,要注意交通安全,按交通规则走好自己的路。横穿公路先看两边200米内是否来车;

2. 进入春运的忙碌时期,各地的车票尤为紧张,回家的迫切感受让人理解,但千万不要乘坐无牌无照的“黑车”,这样您的安全和权益得不到保障;

3. 进出车站时,随身行李请勿离开自己的视线,包括行走、乘车、等车、过安检门时;

4. 在汽车、火车站里,遇到车次或行程等方面的内容时,最好向执勤的警察或相关工作人员询问,不要随意向人问路,以防居心叵测的人;

5. 上、下公交车时请不要拥挤在人群里,避免偷窃;下公交车或出租车时,请选择人多的地方,尤其是晚上;

6. 单人乘坐出租车时(尤其在晚上),请记住车牌号,一旦发现异常,马上打电话联系家人或朋友,并大声地告诉对方您所乘车辆的车牌号和目的地;

7. 开车出行的同事请大家注意:

(1) 长途出行前,要对润滑油汽油路、水路、刹车、电路等系统进行全面检查,并配备一些必要的应急物品(如:灭火器、应急锤、常用应急药物等);

(2) 开车过程中,不要抽烟,并注意保持车内空气流通;开车时不要打手机或频繁操作导航、收音机,以免分散注意力;

(3) 驾车出游最好能搭伴同行,途中可互相照应,前后保持安全车距,不要无故追逐、超车,减少不必要的变道;

(4) 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注意路况和各种警示标志,视线不良、弯道、桥梁、涵洞及路况不良的地段,做到减速及靠右行驶;

(5) 随时注意车辆各种运行状况。做到一听:听发动机运行的声音;二看:看监测仪表;三闻:闻电线、离合器、刹车片是否出现异味。在途中休息时,环绕汽车检查一圈,以便排除轮胎、制动、转向等方面的问题。

(6) 如遇车况不良需停车检修时,应立即打开应急灯,同时在车左后方架设警示牌后,再进行检查维修(警示牌离车的距离要适当,高速路上距离要在150米左右);

(7) 在夜间停车时,锁好车、窗、门及注意带走贵重物品;

(8) 过节走亲访友很多,提醒大家一定不要酒后驾车或疲劳驾车。

六、生产安全

节假日前后,人员的情绪波动较大,上班过程中会因为思家心切或预想节假日活动安排,造成思想不集中,容易将安全操作规程及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抛于脑后,导致意外事故发生。春节前后是事故高发期,从过去几年看,有好几单事故都是在这期间发生的。所以各公司有关人员要提高警剔,切实做好春节前后的各项工作安排:

1. 各公司做好节前安全检查工作,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并落实整改;

2. 加强消防应急器材的检查,确保消防应急器材处于良好的备用状态;

3. 做好节假日前后工作部署,宣导春节期间的工作安全注意事项,并督促和检查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

4. 做好节假期间的值班工作安排,要确保在岗留守人员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

5. 要做好春节期间在岗人员的食宿等后勤服务安排,确保在岗人员能开心、安心工作,和享受节日的快乐;

6. 有请假的员工,要安排好工作接替,请假的同事不提前休假、延假,以免影响工作安排。

7. 节假日在岗人员,要安心工作,严禁酒后上岗,做到不串、脱岗,不提前离岗,不随便换班。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做好各项安全巡检工作,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向领导或值班领导汇报。

8. 值班人员要按时巡查,不得擅离工作岗位,并保持联系通道畅顺,以便及时处理突发事件。

预产期正巧是春节怎么办?

预产期正巧是春节怎么办?

此提问含有担忧,孕妇是否安全生产之意。现在医疗条件不错,春节许多重要机构和单位,全有值班人员,包括医院,孕妇安全生产有保障,新生命也会安然诞生!

另外也别考虑,因此会影响过大年气氛,婴儿诞生,对每一个家庭来说,是喜事!

新春佳节,加之小天使降临,全家欢天喜地,夫妻高兴,长辈更是乐的象花儿似的,这叫双喜临门!

怎么办?就这样办,喜事好办,喜事喜办,好办!

安全生产如何管理好?

山东栖霞市“1.10”事故反思:安全生产管理依旧道阻且长-工保网

临近春节,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再次迎来高发、频发期,各地政府机关相继发布政策严抓安全生产,确保节前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如煤矿、非煤矿山、金属冶炼、工程建设等高危行业企业,无疑都是政府安全生产监管的重点。

尤其2020年4月,国务院印发《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安委【2020】3号),工作部署将2021年作为全国安全生产的“集中攻坚”阶段;2020年11月25日,国务院刚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修正草案)》。从整体上来看,全国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形势呈现强监管、严执法的特点。

但就在这样一个特殊的时间阶段,一个长期备受关注的风险行业领域,却发生如此重大、性质恶劣的安全生产事故。痛心之余,我们更需要反思全国“安全生产管理与保障工作”究竟还存在哪些问题?为何如此高压的安全生产监管环境下,安全生产事故依旧频频发生?涉事企业瞒报长达30小时,是怎样的原因令其如此漠视生命,无视监管?

1、安全生产管理监管执行问题

瞒报、迟报素来是安全生产救援工作的大忌,我国《刑法》、《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了安全生产事故的上报机制,并对瞒报、迟报制定了严厉的处罚措施,构成犯罪还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规定:

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依据《安全生产法》规定:

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如实报告当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迟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

依据《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

迟报或者漏报事故的事故发生单位,对主要负责人处上一年年收入40%至80%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人员谎报或者瞒报事故的,对事故发生单位处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主要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员处上一年年收入60%至100%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事故的有关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如此高压的安全生产监管环境下,依旧发生性质如此恶劣的安全生产事故,显然,当下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在一些环节与机制上仍然存在问题。

监管执行

依据救援技术专家判断,事故外因是由于在离井口240米的一中段炸药发生了爆炸,导致井筒内的通风、安全出口、通讯等设施遭到破坏,22名处于井下600多米的作业员工被困失联。但在不到一个月前,曾有媒体报道当地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深入700米矿井作业一线进行现场检查,与事故发生时间十分接近。客观上,在有效的检查与整改前提下,事故发生几率应该很小,那么究竟是现场检查存在形式主义问题,还是企业整改不到位?

事故瞒报

此次事故企业瞒报时间长达30小时,在意识到无法凭借企业救援力量救出井下人员后,才向市应急管理局报告有关情况。但据当地居民表示,事故发生时有明显的声音与震感,而在事故发生后的30小时内当地乡镇政府却并未上报任何异常。

新华社时评点出,在一道道“高压线”面前,总有个别企业和地方政府部门存在侥幸心理,事故发生后不是抢时间争取救援力量,而是“争取时间”将事故“大事化小”,企图逃避处罚。直到藏不住了,才向上级政府部门“求救”。这些犀利评论尤为意味深长。

近年来,国内安全生产管理在立法建设与政策指导上取得了显著成果,各高危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有法可依,稳步推进。但此次事故却不得不让人反思,目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在落地执行与常态监管方面可能存在的一些问题。

2、安全生产保障机制构建仍待完善

为加强安全生产事故预防,提高事故救援与救济补偿,近年来国家相继建立了多项机制措施。其中,引入保险力量参与安全生产管理,在实践中被证明是健全“事前风险防范”,提高“事后风险补偿”的有效手段。同时,由于保险机构与第三方安全风险管理服务机构独立于企业生产经营管理之外,其提供的安全生产风险管理服务更加公正、客观,有利于进一步完善现有安全生产保障体系。

从事后风险补偿来看

早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普遍损失赔偿较大、责任追溯较难。最终的事故赔偿,往往由政府部门为涉事企业、责任人“买单”。

1

一方面,数额巨大的事故赔偿增加着政府财政负担;

2

另一方面政府赔偿发放具有一定的滞后性,事故人员、家属无法得到及时的经济补偿;

3

此外,每次事故救援所涉的事故救援费用(人员出勤、交通、燃料、物资、设备损耗等)也数额不小,最终也往往由各地政府及救援队伍自身承担,存在严重的不公平,严重挫伤救援队伍的积极性。

在事后风险补偿环节引入保险机制,保险公司能够在保险责任范围内,通过保险赔偿的方式代替责任人向事故人员及其家属进行及时赔偿,支付相应的事故救援费用,改变以往政府“买单”的尴尬情况。

从事前风险防范来看

各类安全生产管理活动的事前风险防范,主要即通过企业自检自查与监管机构检查形式完成。但以此次事故为例,事故爆炸、长达30小时的瞒报,暴露出企业自检自查与监管机构检查都明显存在失效问题。甚至若不吝以最坏的情形假想,一旦地方监管机构与企业达成利益、责任共同体,那么各类安全生产管理措施执行、安全生产事故上报与救援,都将彻底失效失声。

近年来,国家通过大力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借助保险机构与安全生产风险管理服务机构力量,为各类安全生产活动构建全新的事前风险防范机制。这种安全生产风险管理服务有着较高的独立性:

1

安全生产风险管理服务机构受聘于保险公司,且服务内容、标准、管理受到国家与行业监管;

2

保险公司为避免出现理赔损失,将竭力识别、评估、防范各类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风险因素,不存在与相关主体、机构利益一致情形。

因此,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相当于在现有监管机制之外单独建立起一层风险保障机制,以此保证安全事故预防服务的客观、公正。

需要注意的是,尽管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已证明“保险机制能够健全完善现有安全生产保障机制”,但客观上,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自身发展时间较短,在市场应用推广、保险赔付力度、风险管理服务实施等方面还亟待进一步完善发展,因而限制着其安全生产保障作用的发挥。

以保险赔付力度(海南省)一项为例:

作为国内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最早试点地区之一,海南省自2011年开始即在省内若干重点行业强制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投保企业在保险期间享有每起事故200万到2000万不等的保险赔付限额。但实际上2011年-2019年间,海南省平均每起事故获得的保险赔付金额仅为6.12万元。

同时,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保险责任范围虽然包括事故救援一项,但在实际赔付中,事故救援赔偿在“赔偿顺位”中往往是较为靠后的。换句话说,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赔付额度主要消耗在对事故人员、家属的经济赔偿上。若加上事故鉴定、法律诉讼等费用,实际用于事故救援的赔偿费用是很少的。综上,高危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管理与保障工作依旧任重而道远,务必警钟长鸣。

年前安全生产注意事项?

企业要在停工停产前开好节前安全宣导会,制定停工停产工作方案,布置好节前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1、全面组织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企业要在停工停产前开展一次全面的隐患排查。停工停产前,企业应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专题工作会议统一思想,部署节前隐患排查工作,对本单位机械设备、消防器材、电气线路等逐一进行排查,发现隐患要立即整改;同时,要采取断电、断水、断气等措施,确保停工停产期间处于安全状态。

2、加强危险化学品管控

企业要对危险化学品严格管控,停工停产前危化品中间仓应退回供应商作“空仓”处理或减至最小使用量,最大程度降低安全风险。春节期间未停工停产的企业要严格控制易燃易爆物品储存量。

3、加强危险作业管控

停止一切非必要危险作业,严格落实动火、登高等危险作业安全管理,按照“一指引、两制度”要求,对照标准规范,落实作业前审批、危险因素辨识、培训教育、检测检验、个人防护措施、安全监护、应急救援预案等各项举措。

细心做好春节放假前的收尾工作

1、水电气开关关闭、门窗关闭、非必要设备确保关机并做好相应防护措施;

2、现场卫生(现场物料、垃圾、油漆稀释剂汽油等危险品清理)整改,现场安全隐患消除及标记;

3、公司及个人财产管理,工具、设备器材归库存放(做好防盗防丢失,个人贵重物带走),做好节前盘点;

4、认真站好最后一班岗,注意员工思想情绪波动;

5、鼓励员工留昆过年,离昆员工做好人员去向登记,加强疫情防控管理。

如何做好企业安全生产管理?

所谓安全,我认为安全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最基本需求,是生命和健康的基本保障;一切生活、生产活动都源于生命的存在。如果人们失去了生命,也就失去了一切,所以安全就是生命。正所谓“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也充分说明了安全在人们 生产活动中的地位。

多年来,人们一直用“严峻”来表达对安全生产形势的认识。经过多年努力,我国安全生产工作已经取得了重大的进步,但死亡人数居高不下,特大事故频频发生,重大事故隐患突出,安全生产基础薄弱的状况仍然没有得到根本改善。据有关部门提供的事故统计数据,无论是伤亡总数,还是事故发生频度,近年都没有明显下降。

每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目的很大程度在于提升人的安全意识,因为安全最为基础的就是人的安全意识提升!再这样的一个背景下,安全生产管理就显得尤为重要!

在安全生产管理中,一定要在企业里创造出属于企业内部的安全文化,让每一个员工从心底里重视起来。作为一个安全员,今天我把安全管理总结为10句话,大家看后可以抽时间评论探讨。这10句话如下:

安全的关键在重视

重视的关键在领导

领导的关键在深入

深入的关键在现场

现场的关键在管理

管理的关键在制度

制度的关键在落实

落实的关键在检查

检查的关键在整改

整改的关键在预防